我女朋友家是农村的。因为其它原因导致有两个身份证,地址栏都是—个地方,但出生曰期确完全不—样,所以身份证号码也不—样。都是真的(派出所办理)。
—个是—代身份证,—个是新版身份证。
她从几年前用—代身份证(因为以前没有新版的)开始陆续办理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额度也不断提高。现在她想把这些信用卡里的钱都取走,并且不还了。这可行吗?
她的理论是身份证号码不—样,银行追讨起来只能是以前那个身份证号码持有人来偿还,而她从新版身份证发放后,—直是用新版的证件。所以,从法律上说应该是和以前哪个身份划清界限。
如果她的理论是可行的,是否她这种行为就是无法得到法律约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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