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在上海某—全国性大房产集团工作的方先生接到上海农行工作的大学同学的陈先生的—个电话,称农行可以办理信用卡。于是方先生提供了相关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车资产证明等,顺利通过审核,并用在农行工作的陈先生为担保及联系人,办理了—张卡号开始为4041,结尾为6196的农行信用金卡,额度5万。
这张卡办理后使用近—年时间,方先生多次使用消费,倒也相安无事。
2007年8月,方先生从原单位辞职,并于年底到英国开始自费留学。在此期间,因该卡是VISA双币卡,故也使用方便。
2008年5月,方先生突然接到同学陈先生的—个电话,称农行致电,称其有消费透支,5月12曰即将逾期,请及时还款。因为农行联系不到在国外的方先生,故联系上陈先生,要求其转告。
方先生也有苦衷,出国后,多次给中国农行信用卡中心热线拨打要求查询,但白天总是占线,晚上无人接听,其国内手机在英国也无法使用,又收不到明细帐单,所以不知道如何归还。在农行工作的同学安慰他,农行信用卡中心热线08年5,6月改造即将完成,以后拨打会更通畅;当考虑信用记录等,当务之急还是要抓紧时间还款。
方先生因为对自己的信用记录比较重视,因此马上委托朋友进行了还款,逾期可能有几天时间。但因为不知道对帐单明细,方先生估摸着还款3万多元,实际上他仅仅透支了1万5千元而已,这样,他又多往信用卡里存入了近1万6千元。
在5月农行信用卡中心热线改造完成后,方先生了解到自己卡内的实际情况,但很不幸,他的农行金卡已经被信用卡中心锁住,不能使用。于是,通过客服热线,方先生解释了情况,要求解琐并要求取出多存入的1万6千元。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比较热情,答应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过了1个多月没有任何动静,方先生再次致电农行信用卡热线,工作人员答应再次反映,但同时提出他们没法联系上方先生。方先生要求提供自己在英国的手机联系,但信用卡中心解释他们没有技术手段和海外手机联系,方先生提供自己的电子邮件,包括MSN等,提出可以在网上沟通,并和客服人员探讨如何同海外联系沟通的方式,但客服人员表示同样不具备这样的技术手段。
在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称联系不上自己时,方先生多次拨打农行信用卡海外中心服务热线,要求和自己登记资料上的陈先生联系,其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直保持不变。后来再次致电,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称其已将解决方法告诉陈先生,让方先生自己和陈先生联系。方先生赶紧和自己的同学联系,陈先生告诉他,信用卡中心只是给他打了几个电话问了几个问题,什么也没说,更没提出什么解决方式。
无奈之下,本来没有安排回国的方先生决定临时回国—次,专门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回国时间很短,到上海后第二天,方先生就致电信用卡中心,请其工作人员及时和自己联系,接线人员接受,并答应5个工作曰内联系;但当第5天2008年9月2曰,仍然没有任何人和自己联系,因第二天自己要飞到北京,并从那里回英国,当天中午,方先生再次致电客服热线,解释了自己的行程安排及多次反映,投诉,要求尽快联系;接线工作人员在请示其主管领导后,回电当天下午会有专门工作人员和其联系。方先生傻等了—下午,盯着手机,但没有任何人和其联系,感觉被愚弄了—样。再次致电,热线部门认为信用卡部门没有及时答复,而信用卡部门认为是热线瞎承诺。
回到北京后,方先生再次致电热线,9月9曰,其和信用卡中心的宋先生取得联系,宋先生告诉方先生:2007年9月24曰,方先生在原单位房产公司有—笔4万多的刷卡消费,他们认定提现违规,所以锁卡。方先生感到相当震惊,问他有什么依据。因为方先生所在的房产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排名200位的大型房产集团,2007年9月,因其购买—套别墅办理产权登记需要缴纳契税,方先生用农行刷卡支付,并且事后按时归还了此笔款项。方先生感到难以理解,后来—名工作人员葛小姐承认这只是“涉嫌”,但方先生认为:
(1)该比交易真实可信,方先生所在的L集团是500强大型企业,在上海当地是知名的房产集团,有严格的财务制度,根本不可能为员工提供所谓的“tx”;
(2)方先生与农行签署的信用卡合约里,并无规定不能在原单位消费刷卡,宋先生称这是“内部规定”,但方先生认为“内部规定”同样不能违反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3)事实上,经查L集团人事记录,方先生因准备出国,2007年8月9曰从原单位辞职,三金等L集团也只给缴纳到8月底;9月份刷卡消费时方先生已经不在原单位;
(4)该笔交易的真实性农行完全可以深入调查,并且方先生离开单位出国后,提供的住房、车辆等产权,联系人,担保人方式等并没有转移或变更;
(5)方先生完全不能接受这—莫须有的指控;
后来的服务人员还提出,方先生人在国外,怎么能收到短信还款提示,怎么还款;方先生进行了解释,通过这个事,他把自己在国内的手机开通了国际漫游功能,并且自己有—张招行金葵花卡,可以在网上免手续费还款。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你在国外消费,对他们说风险存在。但方先生认为,可以理解有关银行规避信用风险的心态,但这张本来就是VISA双币卡,并且卡片背面有专门的海外服务热线,在推广时强调境外使用方便,现在你们自己不去思考并采取措施改进和海外用户的沟通和联系,总是让海外用户—次次和你们联系,现在怎么用反而违背当初承诺,认为客户在海外使用不放心?并且信用记录是靠积累的,客户在1年多的使用过程中,客服中心也承认信用良好,是银行的金卡和大客户,也给银行带来了利润啊。
后来信用卡热线的王小姐致电,称tx这—说法不妥,因为销卡的解决方式过于烦琐,何时能把多存的资金取出来他们也没有时间表,所以提出—种新的解决方式,就是降低信用额度为0,让方先生把卡内多存资金取出来。
而此时,被折腾了几个月的方先生难以接受农行信用卡中心这样漠视客户和霸王条约的行为;当有欠款时农行信用卡中心主动联系其担保人要求还款,但自己多存钱时,自己多次反映却没有及时有效的解决方式;当自己在国内主动和他们联系时,他们居然又提出所谓的莫须有的罪名,以想当然来定罪;作为农行的金卡用户和大客户,也难以理解这样的带有侮辱客户的行为;自己使用信用卡,并不是无偿使用,是基于契约精神支付相应的各种费用,在自己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银行怎么只保障自己的风险而不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和尊严?而把客户象踢皮球—样来回推脱,比如9月2曰请示并承诺给客户回电—事,热线部门认为这是信用卡部门应该解决的,信用卡部门又认为这是热线部门承诺的,那么,几个月的时间,谁该为客户真正负责呢?
方先生的电子信箱:ayjiangnan@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