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农商银行-信用证授信贷款】

贷款对象:面向本县乡(镇)服务区域内与本社有多年的合作关系,讲信用无抵押物,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贷款需求在2万元-10万元的个私客户。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至60周岁的自然人;
(2)无wfwj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从事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gj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4)从事的生产经营正常且经济效益较好,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5)在本社已开立存款账户(含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6)其他需要的条件。
贷款期限:一次授信2年。
贷款特点:授信额内、循环使用。
贷款利率:现行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浮动倍数)
具体浮动倍数根据利率定价表确定。
特别规定:建立经济档案,上报联社审批,由联社颁发《小额信用贷款证》,2年到期必须重新履行授信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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