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参与了。
严格来说红冲发票确实属于违规行为,专业组织红冲发票套利行为就属于违法。组织主体和经营主体(比如大润发)都会受到处罚。这是从原则上追责的情况。
发票有奖也不是现在首创推出的,只是现在由总税务局牵头,全国性的项目。
主要目的稍微想想都明天,就是提振,活力经济,刺激消费欲望。属于国补的变种,涵盖一个人的日常消费的方方面面。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从宽来判断这种事件,只抓那种批量或有目的组织的个人或主体,最后就不会追回奖励。
拿到奖励的也别拿去送,用来改善改善生活,也算是一种错中有对。只不过改成了直接发钱给你消费罢了,毕竟经济上的基层人,也就是穷人占全部人口的比例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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