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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上岸中~ 发表于 2026-08-04 23:57 你当时写的是欠条了,就不算是诈骗,只能算民事借贷,凭什么抓你,只能起诉,就算你去了,也不能对你做啥
彦祖啊。 发表于 2026-08-05 01:31 写的是借条
可口比百事好喝百倍 发表于 2026-08-05 01:44 但是老哥你这。。。说实话你前对象光听你描述也不算是个很差的人,七万块也不是小数目,至少当时是喜欢你,信任你的,不然这个年代别说七万,七千都难,能还一部分是一部分吧,至少心里过得去。
彦祖啊。 发表于 2026-08-05 01:55 我前面四个月每个月两千是准时给他的,后来他说让我凑齐一次性给他,结果我中了酒驾进去了,他也知道,出来后中间他找我拿过一次我确实拿不出来,而且从未失联,她就说了点气话说叔叔不管他想办法都要让我进去,刚我也想一会后面给他打了个电话去说明了情况,也跟他说了有三万多货款而且还是我们恋爱期间的货款,他就问了下我最近情况,说让我留一万,剩下的给他就行,他要想起诉早就起诉我了,没必要一直等着,说完心里也舒服了,也约好了拿到钱一起吃个饭,也没反对就问了我还记得他口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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