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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ffghbn 发表于 2025-01-12 15:54 大聪明吗?不懂就别xbb,30天自动解冻,X访或者给法院寄财保复议申请书一周内解冻,真要起诉你要去你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好不,这些小地方的法院基本都是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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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ffghbn 发表于 2025-01-12 15:55 而且这种绝对是执行诉前财产保全,也是执保的一种,只要不是你当地或者你常驻地的人民法院,执保基本都是财保
h250 发表于 2025-01-13 15:45 你才大聪明呢,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是承办法官签发的,一直到案件解决才能解,还中级人民法院?傻~,麻烦不懂就去百度,诉讼标的数额没到一定程度,一审都是在基层法院,只有知识产权案件和标的上千万的一审才可能在中院。不懂还在这里喷,我真为你汗颜
h250 发表于 2025-01-13 15:48 保全都是财保好吧,跟哪个法院有关系吗?而且法院管辖也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并不是你理解的一定非得是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法院管辖,大聪明
hhffghbn 发表于 2025-01-13 15:54 大聪明哈哈哈,好好了解再来喷吧,现在有一种执保全称就是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只要不是你本地或者你常驻地的法院,其他法院都是诉前财产保全
hhffghbn 发表于 2025-01-13 15:56 不是你常驻地或者你当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好不,光管辖权就可以驳回了,我都帮别人处理了十几起这种了,直接寄个财保复议申请就解除了
h250 发表于 2025-01-13 16:01 你理解诉前保全吗?就是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进行的保全,由审判法官签发裁定书,判决生效后执行局再签发的执行裁定书的话是由执行法官签发,效果都是冻结被告的财产,但是诉前只冻结,执行保全冻结15天后可以划扣,懒得跟你普法,一年处理几十个案件,还第一次被人说不懂,这是基本问题,别拿你的知识碎片去挑战别人的系统,也别动不动就把不应该从嘴巴里喷出来的东西从口腔喷出来
hhffghbn 发表于 2025-01-13 15: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允许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h250 发表于 2025-01-13 16:06 你知道别人是因为什么被起诉吗?了解情况吗?有没有合同约定管辖?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你如果真这么懂就不该这么武断
hhffghbn 发表于 2025-01-13 16:05 哈哈哈,笑死人了,现在的诉前保全能起诉流程都还没进行呢,还一审前?懒得跟你bb,啥都不懂
h250 发表于 2025-01-13 16:08 去百度吧,了解下诉前财产保全,无知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还死撑
h250 发表于 2025-01-13 16:04 你知道他那个法院是不是户籍地或者常住地法院?了解了吗?就随便说能解,他那是发法院签发的,不是什么仲裁庭,法官也不是帅哥,有些是能提管辖权异议没错,但是你了解这个题主的情况吗?就随便说能解,还什么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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