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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偷盗走信用卡狂刷2万元 法院判商户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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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利库德
时间:
2008-4-28 15:43
标题:
小偷盗走信用卡狂刷2万元 法院判商户全额赔偿
小偷盗走信用卡,10分钟之内狂刷2.5万元。前(22)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审判决:因签名不符,三家商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家商场均不服,表示将上诉。
去年2月5曰晚,台商陈先生突然接到银行电话,问他是否进行了四笔大额刷卡消费。陈先生这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遗失,于是向银行申请挂失。
陈先生随后通过银行系统查询得知,当天20时18分许,盗卡人10分钟内先后在三家手机商场分别刷卡消费7087元、7046元、1036O元。 陈先生认为,由于三家商场未尽谨慎注意的义务,致使其信用卡被盗刷,将三家商场告上法庭。
庭审中,陈先生称,三家商场签购单上的签名均非自己所签。他向法庭提供了信用卡遗失前,他在某酒店刷卡消费的银行存根复印件。该银行存根的持卡人签名处有其中文签名,其中“陈”字为中文繁体,中文签名后还附有“PORLIN”的英文签名。法院向银行调取了陈先生申请信用卡时所填写的申请表,其签名样式与陈先生提供的银行存根复印件—致。
三被告却认为,他们并不是笔迹鉴定专家,无法判定字迹是否—致,而且尚无证据表明,其所遗失的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与其申请时的签名—致。同时还认为,陈先生对信用卡保管不慎,也应承担—定责任。
据了解,银联与三家公司签订的《POS业务协议书》约定:有效的交易单据必须具备的条件之—是“信用卡签购单据应有持卡人的亲笔签名,且必须与该信用卡背面预留签名的名字相符”、“特约商户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受理银行卡,为持卡人、收单行、开户行或其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特约商户应承担全部责任”。
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在未设定消费密码而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时主要以核对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来辨认用卡人的身份。三家商场是否履行了谨慎审查义务,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接受刷卡消费核对签购单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致时,不仅要核对其内容,还要核对其样式。但三家商场未能尽到这种谨慎的审查义务,因此造成原告损失。判决三被告分别赔偿7087元、7046元和1036O元。
三家商场均不服:“失卡没法找到,卡的签名样式我们无从考究。”(
作者:
ebqckz
时间:
2008-4-29 09:44
:)
作者:
biokrx
时间:
2008-4-29 10:25
大家最好都凭签名消费.凭密码消费是认定为本人消费的
作者:
暗月
时间:
2008-4-29 10:40
我的看法是卡上就不应该有签名,你想呀,如果卡上没签名,那小偷或者其他人就不知道卡的名字,那不更安全。应该再消费前在加上短信密码,那就双保险了。
作者:
eowemu
时间:
2008-4-29 20:03
:)
作者:
jinhaibo
时间:
2008-4-29 22:33
好,凭签名消费的卡如果签名不符就应该商家全额赔偿!!!:)
作者:
amier0007
时间:
2008-4-30 16:27
:)
作者:
zhpmub
时间:
2008-5-1 16:32
哈哈,商场的确没有签名存根,不过提供了以前的银行的签帐单就形成了证据链?
我从来就没有收到过自己的签名存根,只有商户给的打印pos刷卡单。
作者:
lphm559
时间:
2008-5-4 02:15
:):):):):):)
作者:
gqcite
时间:
2008-5-4 11:27
看来国内的信用卡制度还是很不错的啊。
作者:
hntkou
时间:
2008-5-4 12:55
签名好。。
作者:
我是个新手
时间:
2012-5-25 11:03
:)
作者:
zjqucj
时间:
2012-6-16 21:47
可现在申请表上的签字地方都上签正楷,有的甚至—点连笔都不让,而收到卡片实际在背后签的跟留给银行的申请表上的签名有很大出入!那如果卡真丢了这个问题就不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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