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农论坛
标题:
【盘锦银行-个人经营贷款】 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打印本页]
作者:
银行贷款知识
时间:
2026-2-22 11:57
标题:
【盘锦银行-个人经营贷款】 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盘锦银行-个人经营贷款】
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适用对象:
(一)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岁(含)至60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借款人为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的,应在.人民.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能提供境内联系人。
(二)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每个借款人均须满足上述年龄条件,除配偶外,共同借款人须为同一经营实体或经营项目的出资人或股东。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固定住所和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
4.借款人及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年(含)。
贷款额度:
个人经营贷款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
产品信息来源于产品方官网/网点/客户经理或者第三方公开信息平台,最终以产品方发布为准。本贴只做信息整合分享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欢迎光临 卡农论坛 (https://www.51kano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